各位考生:
我校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已顺利结束,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综合素质测试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和素质特长项两部分组成,总分150分,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满分130分,素质特长项满分20分。目前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已核查完毕,导入到报名系统,符合素质特长记分的考生已根据招生章程的规定给予赋分,且已将分值加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中。即日起考生可登陆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测试成绩。
另根据《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符合素质特长记分的考生可申请不超过20分的素质特长记分,经学校素质特长认定小组认定,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将素质特长生加分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公示至2016年4月15日止,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574-88122237,传真:0574-8812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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