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生:
首先感谢您选择宁城院,并祝贺加入宁城院大家庭。当前我校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为使广大新生更加清晰的了解报到前所需完成的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我校各批次录取工作按各省教育考试院的进程正在紧张有序进行当中,录取通知书需等所在省份及所在批次全部录取工作结束后方可发出,因部分省份录取时间较晚,通知书寄达时间会较迟,在此期间考生可先行通过我校招生网或各省教育考试院查实录取情况。请考生耐心等待,手机保持畅通。
2、请新生务必认真阅读录取通知书内的材料。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报到日期(9月21日周三)准时到校报到,今年所有专业(包括宁波大学职教师资本科专业)的新生均在本部报到(宁波鄞州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
3、新生所属班级在录取工作全部结束方可排定,届时班主任会提前联系学生。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报到的,须事先向班主任做好报备。无故未按时来校报到,或不办理相关手续者,根据有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来校途中请务必注意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警防小偷和骗子。
4、浙江省内及部分省份须考生提前向所在中学提取新生档案,由本人于开学时携带至学校并上交。自带档案必须封口,考生不能私自拆看。
5、新生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进行缴费,缴费方法详见录取通知书内说明。缴费时请向银行工作人员强调办理的是“缴纳学费”业务,及告知学校的正确名称。若个别新生因开户问题确实无法正常缴费,可在报到当天现场缴纳学费。温馨提示:新生报到当天请勿携带大量现金,谨防偷盗。校园内设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发银行的ATM机,银联卡均可使用。
6、户口是否迁移到学校由新生本人自行决定,具体要求详见《新生手册》。
7、床上用品可自愿购买,若购买须全套购买,不单售。其余生活用品可在学校超市或周边大型购物商场购买。为安全起见请不要购买小摊小贩出售的生活用品。
8、学生寝室由学校统一安排,新生不得自选或自行指定。学校按学院、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排定,不得随意调换。
9、报到后学校安排开学典礼、入学教育、军训等日程,届时班主任会一一告知。
10、应征入伍需保留学籍的新生,请事先和班主任沟通。在报到日起一周内将申请表、入伍通知书、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交至学校教务处,届时将根据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11、新生报到当天(9月21日),学校有校车在宁波火车站及客运中心接送,请注意车站出口的迎新引导牌子或者身穿印有校名服装的志愿者。从车站自行来校的新生,可乘坐368、369、21等公交车直达学校,到宁波城市学院(鄞州教育中心)站或宁波城市学院生活区站下车;从汽车站或火车站打车到学校预计打车费在30元左右;自驾来校的新生可以导航到“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鄞州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
12、8月25日后我校招生咨询热线暂停服务,新生若无紧急问题咨询,可在9月9日后再打咨询电话。若有紧急咨询可通过招生邮箱nbcczsb@nbcc.cn留言。
请新生尽早调整好状态,准备好入学所需物件,以最饱满的精神跨入城院的校门,成为城院大家庭的一份子。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
咨询电话:0574—88122233、88122255、88122266(兼传真)
邮箱:nbcczsb@nbc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