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和规定,我校对考生报名资格逐一审查,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中筛选进入各专业综合测试的名单。
筛选原则为:普高生根据高中学考10门课程所对应赋分值及素质特长记分换算成总分从高到低,先从第一志愿中选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500%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名单;报名人数不足500%的专业,依次从第二志愿及服从志愿中筛选递补。如遇同分的情况,则具有素质特长记分的考生优先进入该专业的综合测试;若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顺序和优先等级排序;若排序后仍有同分情况,则同分的考生都允许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职高生根据职业技能考试中的技能操作成绩及素质特长记分换算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数500%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名单;若报名人数不足500%,则均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同分考生同时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符合考生素质特长记分的考生已公示完毕,现将记分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各专业入围最低折算分及同分规则,详见附件2。
即日起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提前招生报名入口”系统查看入围情况,若查实已入围,请于4月10日16点前通过微信缴费(具体操作详见缴费流程),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我校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若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缴费的,请在4月10日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88122233。
已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4月11日后从系统中下载打印“准考证”。
缴费流程:
1、登陆我校招生网,进入“提前招生报名入口”;
2、点击“入围查询”,查看是否入围;
3、若已入围,请点击“进行微信支付”;
4、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缴费(此二维码不能长按识别,需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屏幕或用其它手机扫描缴费);
招生办公室
2017-04-05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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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74—88122233、88122255、88122266(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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