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7级新生:
首先感谢您选择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并祝贺加入宁城院大家庭。当前我校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已全部顺利结束,为使广大新生更加清晰的了解报到前所需完成的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我校各批次录取工作已全部结束,录取名单已上传至各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招生网,请考生上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校招生网上查实录取信息。
2、通知书已全部寄发完毕。每一批次的寄发时间请查招生网上的“关于录取通知书寄发提醒”,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考生请尽快联系学校招生办0574-88122237、88122233,或将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发送邮件到948758769@qq.com,我校将在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
3、请新生务必认真阅读录取通知书内的材料。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报到日期(9月17日)准时到校报到。所有专业(包括宁波大学职教师资本科专业)的新生均在本部报到(宁波鄞州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
4、新生所属班级在录取工作全部结束方可排定,届时班主任会提前联系学生并告知有关事宜。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报到的,须事先向班主任做好报备。无故未按时来校报到,或不办理相关手续者,根据有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浙江省内及部分省份须考生提前向所在中学提取新生档案,由本人于开学时携带至学校并上交。自带档案必须封口,妥善保管,不能私自拆看,若有破损、拆阅等情况,学校不予接收。
6、新生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进行缴费,缴费方法详见录取通知书内说明。缴费时请向银行工作人员强调办理的是“缴纳学费”业务,及告知学校的正确名称。若个别新生因开户问题确实无法正常缴费,可在报到当天现场缴纳学费。
温馨提示:新生报到当天请勿携带大量现金,谨防偷盗。校园内设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发银行的ATM机,银联卡均可使用。
7、户口是否迁移到学校由新生本人自行决定,具体要求详见《新生手册》。
8、床上用品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购买,其余生活用品可在学校超市或周边大型购物商场购买,为安全起见建议不购买周边小摊小贩出售的生活用品。床铺的规格为85*195,自行购买床上用品的新生可按此规格购买。
9、学生寝室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校按学院、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排定,不得随意调换。
10、报到后学校安排开学典礼、入学教育、军训等日程,届时班主任会一一告知。
11、应征入伍需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请事先和班主任沟通。按新生须知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入伍通知书、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交至学校,学校将根据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12、新生报到当天(9月17日),学校有校车在宁波火车站及客运中心接送,请注意车站出口的迎新引导牌子或者身穿印有校名服装的志愿者。从车站自行来校的新生,可乘坐368、369、21等公交车直达学校,到宁波城市学院(鄞州教育中心)站或宁波卫生学院生活区站下车;从汽车站或火车站打车到学校预计打车费在30元左右;自驾来校的新生可以导航到“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鄞州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
13、8月22日后我校招生咨询热线暂停服务,新生若无紧急问题咨询,可在9月7日后再打咨询电话。若有紧急、特殊问题咨询可编辑信息发电子邮件至邮箱948758769@qq.com留言,我们将第一时间给予回复。
请全体新生尽早调整好状态,准备好入学所需物件,以最饱满的精神跨入城院的校门,成为城院大家庭的一份子。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
咨询电话:0574—88122233、88122255、88122266(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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