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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招生代码 0113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的办法

来源:招就处   作者:招就处   时间:2018-12-26   人气: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本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可免试保送就读我省高职院校相关或相近专业。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中学申请,填写《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中学对其进行审核、公示,在5月18日之前联系我校并寄送加盖中学校章的学生情况材料。
学生情况材料包括:(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2)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2、资格审查
考生须携有关材料来我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考生本人有效证件(含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等);
获奖证书原件;
高考报名证。
3、面试考核
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我校根据相关专业要求进行面试考核。
4、面试结果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的考生即为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本校招生网上予以公布。
5、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时寄送《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办理录取手续。
 
注:最终录取结果可登陆我校招生网进行查询,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
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
电话:0574-8812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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