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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的办法

来源:招就处   作者:招就处   时间:2018-12-26   人气: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

免试升学的办法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免试保送就读我校相关或相近专业。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中学申请,填写《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中学对其进行审核、公示,在规定时间内由申请学生联系我校并寄送加盖中学校章的学生情况材料。对于在2014年比赛及之前获奖的考生,须在520之前联系寄送,对于2015年比赛获奖的考生,须在720之前联系寄送。

学生情况材料包括:(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2)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2、资格审查

考生须携有关材料来我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考生本人有效证件(含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等);

获奖证书原件;

高考报名证。

3、面试考核

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我校根据相关专业要求进行面试考核。

4、面试结果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的考生即为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本校招生网上予以公布。

5、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时寄送《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办理录取手续。

 

注:最终录取结果可登陆我校招生网进行查询,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

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

电话:0574-88122306

 

附件: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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