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章程》的规定,符合素质特长记分的考生可申请不超过20分的素质特长记分。经学校素质特长认定小组评审,现将素质特长材料评审结果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公示至2018年4月2日下午16:00止,公示期内若对结果有异议者,可于上午8:30—11:30、下午1:30—16:00期间拨打电话0574-88122233、88122255,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反馈,我校将依据章程规定予以受理。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
具有素质特长记分的入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必须出据证书或证明原件,由学校素质特长认定小组查验,若发现与原件不符的,消取记分。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03-31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
咨询电话:0574—88122233、88122255、88122266(兼传真)
邮箱:nbcczsb@nbc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