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 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职成〔2019〕143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9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招生章程,对第二阶段高职扩招现场确认及测试说明如下:
一、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9年11月3日8:30-11:30
2、确认地点: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3号楼入口处
3、确认流程:到缴费处缴报名费140元(请自行准备好现金)——到指定地点摄像——到所在专业对应点上交毕业证书(证明)及身份证复件,领取考生须知及填写承诺书
4、携带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毕业证(或初中毕业满3年)原件及复印件(若原件遗失必须由发证学校提供学历证明)
现场确认结束后发放《现场确认通过证明》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时间:2019年11月3日13:30
2、测试地点: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3号楼指定考场
3、测试形式:面试(5分钟)
4、测试流程
(1)11月3日13:00—13:10 考生凭身份证、《现场确认通过证明》入场签到候考
(2)11月3日13:10—13:30 考生到候考室候考、抽取面试顺序号
(3)11月3日13:30— 考生按顺序号依次面试
5、考察内容:考察学生对专业的基本认知,基本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基本的素质与素养等。
三、录取规则
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优先按第一志愿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一志愿不足再根据测试成绩高低从服从调剂考生中录取补足;我校招生专业中若某专业一志愿人数加服从调剂人数总录取不足20人,则结合考生志愿情况调剂到其它专业。同等条件下有与报考专业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录取。
四、测评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一经发现考评专家在考评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理。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测试,对提供虚假信息、在职业适应性测试过程中存在违纪、作弊、冒名顶替等情况者,将依法取消报考资格及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2号楼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4—88122233、88122255、88122266(兼传真)
监督电话:0574-87415810
网址:http://www.nbcc.cn/zsw
邮箱:nbcczsb@nbcc.cn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9-10-21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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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nbcczsb@nbcc.cn